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市级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专项切块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8/27 9:24:05 人气:386

    为促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外包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做优做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市级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专项切块资金实施细则》苏自贸片综规字〔2021〕2号,现开展市级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专项切块资金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执行期间为2019年全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类型

培育服务贸易企业
经营奖励
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国际市场拓展
支持服务外包创新发展
离岸服务外包补贴
研发创新奖励

三、申报条件、资金补贴

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园区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且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服务贸易切块资金的企业,须在2019年度有服务出口收入,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且在苏州市服务贸易直报系统中填报相关服务贸易出口数据。

(三)申报服务外包切块资金的企业,须从事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公布的《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所列明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相关业务,且2019年度相关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万美元及以上,且在商务部服务外包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中填报相关服务外包数据。

(四)用以申报服务贸易或服务外包切块资金的收入需满足未获得当年各级财政奖励资金。

(五)资金兑现时未搬迁出园区。


奖补办法

培育服务贸易企业:

(一)经营奖励。服务贸易企业在2019年度经认定的服务出口收汇额同比增加20%及以上,或收汇额超过300万美元,按增加额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苏州市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培训服务平台和融资服务平台等2019年度已发生的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贴,每个平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国际市场拓展。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发生的国际通信专线费用给予30%的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使用“服贸通”中新数据专线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支持服务外包创新发展:

(一)支持服务外包成长型、骨干型、龙头型企业发展。

1.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100~1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60万元奖励;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1000~2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骨干型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2000~4000万美元,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3.龙头型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4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二)研发创新。对服务外包企业2019年研发经费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研发经费金额需经税务部门确认。

上述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不高于2019年度苏州市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政策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上述涉外收入到账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市级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专项切块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