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常熟市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及绩效考评申报工作

日期:2021/10/11 16:40:14 人气:549

推动产创融合载体建设工程

常熟市开展科技创新载体的认定及绩效考评工作

网上申报时间10月8日8∶30至10月18日17∶00

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和绩效考评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7∶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虞山高新区(筹),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常熟市“十四五”科技 创新规划》和《关于推进美丽常熟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 1号)文件精神,推动产创融合“十百千”平台载体建设工程,系统构建创新基础层层加固、创新能力“十百千”链式递增的金字塔型创新平台载体体系,现开展2021年度常熟市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及绩效考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纺织新材料、生命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深海深地、氢燃料电池、声学、低碳环保等产创融合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布局建设创新联合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孵化载体等产业创新支撑性载体,并以此为依托新建和提升改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研发机构。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产业创新支撑性载体

1.创新联合体

重点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建一批契合产业细分领域创新发展需求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联合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技创新需求, 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企业联合创新中心以突破产业“卡脖子”技术和抢占前沿技术重大任务为指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实现产业链的自主可控。

 

申报条件:

1)具备较强行业影响力。申报单位须为本市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技术创新能力强;

2)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申报单位具有结构合理稳定的人才团队,并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3)具备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申报单位具备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的能力。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各参与单位共同签订组建协议,明确拟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新型研发机构以技术研发为主,兼具创业投资和衍生孵化等功能。


2.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积极鼓励老旧工业小区改造提升,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多元化主体,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共性需求,布局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加速器等专业孵化载体,建立健全“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培育孵育体系。

 

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6个月以上;

2)聚焦我市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纺织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十大重点发展产业领域,能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专业化发展方向明确。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同时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其中众创空间场地面积不低于200平米或20个工位,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应不低于2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2/3以上;

4)在孵企业、创业团队(个人)不少于10家(个),专业化孵化载体可放宽至5家(个);

5)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创业导师不少于2人;

6)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00万元,累计为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案例不少于1项。


3.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重点支持一站式服务中心、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和科技咨询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等 。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设施条件和从事相关科技创新服务的业绩;

2)具有一定规模的仪器设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能为基础研究、高技术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

3)拥有一支具有较强研发、测试等服务和运营能力团队, 可以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提供共性技术、资源共享服务。

 

(二)企业研发机构

重点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内部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接科技镇长团,导入高端科教资源,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研发团队建设,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品提档升级和技术核心竞争力塑造,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引擎。

 

申报条件:

1)有研发场所,要求独立于生产场所,物理空间相对固定;

2)有研发设备,包括研究开发仪器及检测设备等;

3)有研发团队,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有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连续两年不低于2%;

5)有研发成果,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近3年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

6)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三)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估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本市科技创新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科技创新载体开展绩效评估,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绩效优良的科技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本年度重点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开展绩效评估。

评估周期∶ 

2020年1月1日至 2020年12 月31日。

评估对象:

1.申报主体为 2020年1月1日前在我市注册设立,以技术研发服务、技术转移孵化等为主导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包括大学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2.已获得认定的苏州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

实施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实施方式。

 


三、支持政策

1.优先推荐经认定的市级产业创新支撑性载体和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苏州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并于第二年纳入本市科技创新载体绩效管理序列。

 

2.对新认定的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择优给予支持。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可依据创新水平、投资规模、地方政府投入等情况,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支出额度5%最高100万元的综合扶持资金。对新认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依据其发展情况,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纳入江苏省、苏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体系下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根据其发展情况分期分档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

 

3.鼓励政府基金、社会资本利用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常创基金最高给予1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

 

4.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 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A 类最高补助 15万元B类最高补助10万元C、D类不予补助。对未参加绩效的,不再纳入我市科技创新载体管理序列。

 


四、申报要求

1.市级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及绩效考评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并择优推荐方法。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排序、推荐,并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科室(部室)受理审核。

 

2.产业创新支撑性载体已经获得苏州市级及以上相关载体认定的单位,不重复进行同一类别本市级载体的认定。产业创新支撑性载体和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采取纸质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实施方式。申报单位按类型要求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按封面、申报单位承诺书、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由各板块汇总后报送,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估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陆“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云平台”,完成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已认证申报单位直接登录“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云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待审核通过后统一用 A4纸打印,一式2份装订成册,由各板块汇总后报送。

 

4.申报时间。本年度科技创新载体绩效评估网上申报时间2021 年10 月8日8∶30至 10月18 日17∶00,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和绩效考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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